亳州学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文章出处:亳州学院作者:发布时间:2020-01-31浏览次数:605

各部门、各院(系):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严格落实全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 染的肺炎疫情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精神要求,学校决定自2月 1日起,实行师生安全信息“日报告”和疫情防控工作信息“日报告”制度,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行师生安全信息“日报告”。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师生安全信息每日统计工作,重点统计有无“新冠”肺炎疑似病例, 其中:学生安全信息由各院(系)统计后报学生处汇总;教职工安全信息由各单位统计后报人事处汇总;校园后勤服务人员信息由后勤与保卫处汇总。所在单位当日无相应病例信息的,可通过电话、微信、QQ等形式直接报告。如有异常,须书面报告。
  学生处、人事处、后勤与保卫处汇总相应信息后,须分别填写《亳州学院“新冠”肺炎疫情师生安全信息日报表》,经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确认后,于每日下午13:00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院防控办,联系人:宋志辉;联系电话:0558-5367116, 15956761900;QQ: 1546729936)。
后续有涉及师生安全数据统计的,由院防控办另行通知。
  二、实行疫情防控工作信息“日报告”。各单位要根据学校总体部署,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积极主动地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梳理,并填写《亳州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信息日报表》,经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别确认后,于每日下午13: 00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院防控办宋志辉;联系电话:0558-5367116, 15956761900;QQ: 1546729936)。
  以上两类信息,由院防控办汇总信息,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报送省高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亳州市有关部门。
学校须每日汇总、定时上报,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填报规范及时限要求,按时准确填报,不得漏报、迟报、瞒报。
特此通知。

  附件:1.亳州学院“新冠”肺炎疫情师生安全信息日报
      2.亳州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信息日报表


亳州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



附件1:

亳州学院“新冠”肺炎疫情师生安全信息日报表

  

统计时段:2020年 月 日12:00至 月 日12:00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填 报 人:审 核 人:

人员类别

人数

具体情况

发热就诊

疑似

确诊

经停、留住湖北

接触疫区来访者、疑似或确诊病例

教职工

  

  

  

  

  

  

  

  

  

  

  

  

其他人员

  

  

  

  

  

  


  

  

  

  

  




















附件2:

亳州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信息日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填 报 人:        审 核 人:

当日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1

  

2

  

A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