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院(系):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严格落实全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 染的肺炎疫情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精神要求,学校决定自2月 1日起,实行师生安全信息“日报告”和疫情防控工作信息“日报告”制度,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行师生安全信息“日报告”。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师生安全信息每日统计工作,重点统计有无“新冠”肺炎疑似病例, 其中:学生安全信息由各院(系)统计后报学生处汇总;教职工安全信息由各单位统计后报人事处汇总;校园后勤服务人员信息由后勤与保卫处汇总。所在单位当日无相应病例信息的,可通过电话、微信、QQ等形式直接报告。如有异常,须书面报告。
学生处、人事处、后勤与保卫处汇总相应信息后,须分别填写《亳州学院“新冠”肺炎疫情师生安全信息日报表》,经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确认后,于每日下午13:00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院防控办,联系人:宋志辉;联系电话:0558-5367116, 15956761900;QQ: 1546729936)。
后续有涉及师生安全数据统计的,由院防控办另行通知。
二、实行疫情防控工作信息“日报告”。各单位要根据学校总体部署,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积极主动地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梳理,并填写《亳州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信息日报表》,经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别确认后,于每日下午13: 00前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院防控办宋志辉;联系电话:0558-5367116, 15956761900;QQ: 1546729936)。
以上两类信息,由院防控办汇总信息,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报送省高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亳州市有关部门。
学校须每日汇总、定时上报,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填报规范及时限要求,按时准确填报,不得漏报、迟报、瞒报。
特此通知。
附件:1.亳州学院“新冠”肺炎疫情师生安全信息日报
2.亳州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信息日报表
亳州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
附件1:
亳州学院“新冠”肺炎疫情师生安全信息日报表
统计时段:2020年 月 日12:00至 月 日12:00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填 报 人:审 核 人:
人员类别 | 人数 | 具体情况 | ||||
发热就诊 | 疑似 | 确诊 | 经停、留住湖北 | 接触疫区来访者、疑似或确诊病例 | ||
教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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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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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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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亳州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信息日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填 报 人: 审 核 人:
当日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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