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14号)文件要求,2023年继续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送范围
全校所有教学及科研用实验室、实训室,各报表统计时间范围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二、报送时间
2023年9月13日——2023年9月29日
三、报送内容
按照教育部统计要求,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是教育部要求的每年一次的常规工作。2022-2023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包括7个基表和1个综表(见附件),其中基表是反映高等学校实验室基本情况的基础报表,综表是由基表数据经软件(统计)生成的反映高等学校实验室情况的综合报表。我校需要报送7个基表和综表一,各个表格的具体名称如下:
(一)基表一: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SJ1)
(二)基表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SJ2)
(三)基表三:贵重仪器设备表(SJ3)
(四)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SJ4)
(五)基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表(SJ5)
(六)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SJ6)
(七)基表七:实验室经费情况表(SJ7)
(八)综表一:高等学校实验室综合信息表(SZ1)
四、填报注意事项
(一)请注意实验室编号、名称和实验项目编号、名称的一致性;
(二)填报表格前请认真阅读“填报说明”;
(三)一门课开设多个实验项目,应填报多条,不应只填写一条;
五、具体分工与填报方法
(一)基表一、二、七:教务处负责填报;
(二)基表三、四、五、六:各院系进行填报,教务处负责提供相关指标解释、方法咨询及数据汇总、校验、报送等工作。
六、工作进度安排
(一)2023年9月13日—9月19日:各院系按照相关表格要求进行数据采集填报,提交电子版材料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二)2023年9月20日—9月24日:教务处对数据进行汇总、检查,并对数据进行首次提交;
(三)2023年9月25日—9月27日:对提交校验出问题的数据进行整理、反馈到相关院系,相关院系的录入人员进行数据的修正;
(四)2023年9月28日—9月29日:教务处提交最终数据到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
七、报送形式
各实验室统计报表以院系为单位汇总后,提交电子版材料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联系电话:17682150909,联系人:郭老师。
亳州学院教务处
2023年9月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