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4-10-16浏览次数:40

各院系、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育部和安徽省人民政府推动结构优化建设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共同行动方案》,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积极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强化教育数字化赋能,将发展新质生产力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需求传递到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现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范围包括专业建设类(新增微专业项目和专业群项目)、课程认定类、教材建设类(新增新形态教材项目)、师资队伍建设类、实验与实践基地建设类(新增劳动教育/美育实践基地)、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新增教学管理业务提升专项和探索学生增值性评价专项)、产业学院建设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具体类别和申报额度参见(附件1)。

二、相关说明

1.申报人无在研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同大类项目限主持申报1项,不同大类项目主持申报不超过2项;目前有1项在研项目的,最多可申报与在研项目不同大类项目1项;已承担有2项校级以上项目且未结题的,本次不得申报。认定类、奖励性项目不受此限制。

2.有校级(含)以上在研项目者,不得重复申报与在研项目同大类项目。已主持的在研质量工程项目存在延期、整改者,或三年内存在撤项者,均不得申报。已结项课题不得重复申报或以相似内容变相申报。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立项资格,且两年内不得申报任何项目。

3.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综合类(重点、一般),新增教学管理业务提升专项研究项目和探索学生增值性评价专项研究项目为教育教学改革重点研究项目。重点教学研究项目主要面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主持申报;一般教学研究项目(各院系对一般项目自行评定,实行等额上报,宁缺毋滥)主要面向讲师及以下职称的教师主持申报。

4.除认定类项目、奖励性项目外,其他建设类项目建设周期均为2年。

5.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相关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推选方式

竞争性项目采取专家评分,根据评分排名在限额范围内推荐;非竞争性项目,由校内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推荐。所有项目经评审推荐后,由学校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审议确定立项项目。

四、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高校教师师德规范,严谨治学,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格实施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申报人所在单位对师德情况进行审查,教务处进行抽查)

2.项目申报要立足亳州学院办学定位;立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立足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实际需要,务必认真调研、充分论证。申报重点放在本科教学和高质量内涵式发展建设项目上。课程类项目向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倾斜。

3.为保证申报工作严肃性和规范性,项目负责人申报前须明确团队成员,并按参与程度予以排序。一经确定,立项前后团队人员组成和排序须保持一致,原则上不得更改。

4.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规定,为有效预防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建立质量工程项目立项“黑名单”制度,违规申报者、严重抄袭以往同类申报书者、因学术不端行为受到学校或者相关部门查处者和以往省校级质量工程建设终止或撤项者将被纳入“黑名单”,且两年内不得申报任何项目。所在单位应对项目进行严格审核并对其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5.各级各类项目结项时,须达到相应级别结项标准。暂未出台相关标准的,以任务书为准。项目成果应理论与应用相结合,突出综合性、应用性、实践性,不单纯以论文发表为成果形式,须有实践应用及推广。

6.各单位须做好组织、审查和推荐工作,对推荐项目的形式、规范和资质做好审查,避免违规推荐。如发现推荐的项目不符合相关要求,即刻取消推荐项目申报资格,并废除该推荐项目指标。申报书使用错误、技术错误、填写不规范等,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

7.本通知未尽事宜及解释权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五、材料报送

1.本次项目实行无纸化申报。自2024年10月15日起,申报人登录“亳州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jyxt.bzuu.edu.cn/),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填报项目申请书。各单位应参照《2024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填写项目名称,填写不规范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23:59。10月24日-25日院系完成线上审查、推荐

2.项目建设经费按照《亳州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校教〔2021〕13号文)做足预算。请各单位将《亳州学院2024年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推荐汇总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于2024年10月25日下午17:30前,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张老师。

3.申报和评审期间,教务处受理相关的业务咨询,联系电话:0558-5367057。

附件材料.zip

 


亳州学院

2024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