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教学、研究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度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请各单位根据文件精神,认真对待,严格把关,积极申报。
请在2015年2月20日前由各申报单位精心论证且同意申报后(各申报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集中把电子稿和纸质材料一式3份报送到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