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有组织科研建设,进一步规范和引导我院科研机构发展,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经初步摸底排查,并征求各相关负责人意见和建议,现对我院部分自设科研机构予以清理,拟确定清理整顿机构如下:
序号 | 拟清理整顿机构名称 | 具体领域(自然/社科) | 依托院系 | 备注 |
1 | 配制酒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自然 | 生物与食品工程系 | 与市级平台(养生型配制酒亳州市重点实验室)合并建设 |
2 | 生物工程研究所 | 自然 | 生物与食品工程系 | |
3 | 数据科学与智能计算研究所 | 自然 | 电子与信息工程系 | |
4 | 中医药文化研究所 | 自然 | 中药学院 | 负责人离职 |
5 | 文化旅游研究所 | 社科 | 中文与传媒系 | 负责人退休 |
6 | 亳州学院书画研究中心 | 社科 | 中文与传媒系 |
上述机构负责人如对清理意见有异议,请提交说明(注明拒绝清理原因和后续研究方向及计划)并经院系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至发展规划与科研处。
特此公示,公示期至2023年7月27日。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