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升旗仪式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9-06 浏览次数: 82



各系:

为加强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学生集体主义精神,不断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经学校研究决定,本学期开始定期举行升旗仪式。现就本学期升旗仪式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升旗仪式时间安排

    1.第一组:教育系。升旗时间:9月11日;11月20日。

2.第二组:中文与传媒系。升旗时间:9月18日;11月27日。

3.第三组:音乐系。升旗时间:9月25日;12月4日。

4.第四组:体育系。升旗时间:10月9日;12月11日。

5.第五组:经济与管理系。升旗时间:10月16日;12月18日。

    6.第六组:外语系。升旗时间:10月23日;12月25日

7.第七组:美术系。升旗时间:10月30日;

8.第八组:电子与信息工程系。升旗时间:11月6日。

9.第九组:生物与化学工程系。升旗时间:11月13日。

二、升旗仪式程序

1.检查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参加升旗仪式情况。

2.整队。

3.奏国歌、升旗。

4.国旗下学生代表讲话。

5.系领导讲话。

三、要求

1.升旗仪式时,系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学生都要参加,不准缺席。

2.系学生发言稿要提前准备,要经系党总支书记签字审查后才可发言并将纸质和电子稿分别报送至院团委,电子稿发送邮箱:25098617@qq.com.

3.各系对升旗仪式要高度重视,严肃认真对待,院团委、学生处组织检查。对不认真准备的系科给予通报批评。各系要指定专人负责主持升旗仪式。

4.各系要充分利用升旗时机,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5.因特殊情况不能举行升旗仪式,要提前向学校请示。

  

  

                共青团亳州学院委员会   

2017年9月1日

 

 
校址:安徽省亳州市汤王大道2266号 联系电话:0558-5367171,5367120 邮编:236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