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对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皖教助函〔2019〕3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的落实,要充分认识到这次自查自纠工作是教育系统开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要切实做好组织工作,要部署到每个班级,确保不留一个死角。
二、各院(系)要重点核实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否按规定享受了国家资助政策,资助资金是否已发放到位。对于未按规定落实的,请将有关情况(包括:资助人数、资助项目、资助金额和原因分析)在自查自纠报告中单独说明,并提供附表。
三、各院(系)要在3月17日前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并将自查自纠情况的报告报送至亳州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纸质版加盖院系公章,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邮箱)。
亳州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张鑫来、李金洋,联系电话:0558-5367068,邮箱: BZXYxsczz@163.com。
亳州学院学生处
2019年3月13日